刚睡醒的季星回有一种别样的可爱,不像平时那样客气又疏离。
周克云拿了衣服,对他说:“那上去换衣服吧。”
周克云陪他上去,顺手把卧室门带上了。
“不想去就不去了。”周克云把衣服扔到床上,说的话十分纵容。
季星回清醒许多,开始解自己的扣子:“我也该尽尽自己的义务,你不用把我想得这么脆弱。”
季星回脱下睡衣,白皙的身体露出来,上面都是周克云昨天留下的痕迹。
他的骨架小,四肢修长漂亮,脚踝和手腕甚至有些纤细。
周克云的眼睛暗了暗,蓦地说:“我去给你拿条领带。”
因为是参加时装秀,衣服不必太死板,陈然带过来的这一套是比较休闲的款式。
周克云在衣帽间呆的时间有些久,出来的时候季星回已经换好了衣服。
季星回很适合这种浅色的衣服,他的脸精致漂亮,笑起来有一股子少年气。
周克云觉得再打领带太多余,就笑了笑:“还是给你找个胸针吧。”
季星回跟着他走进衣帽间,这个礼拜周克云应该是哪天又搬了一次,衣服饰品手表眼镜,琳琅满目的。
周克云给他选了一个铃兰胸针,珍珠作为花,绿宝石是叶,姿态优雅。
周克云低头为季星回戴上,鲜亮好看的面目配温柔的花。周克云温声说:“配你正好。”
周克云说完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只手表,他把季星回手上的电子手表取下来,为他戴上手上这一只。
复古的表盘,黑色的腕带,整块表缀满雕花。
季星回不懂手表,只觉得看着很贵,戴了觉得紧张,问一句:“不会价值一套房吧?”
周克云抚摸着季星回的腕骨,细细地看,淡淡地讲:“没那么贵,也就能换一辆卡宴吧。”
季星回咂舌,咽了下口水又问:“你有给它买保险吗?”
周克云顺着他的话开玩笑:“不如我给你买一个。”
季星回呼出口气:“这会儿我的价值确实有点高。”
周克云笑笑:“去梳下头发。”
季星回转到浴室,先洗了把脸,然后才动手拯救自己这头乱糟糟的头发。领导爱带他出去应酬,所以季星回对打扮这件事还是挺熟练的,他用电夹板把发顶先夹了一下,刘海有些长了,干脆中分然后两边各卷一个弧度出来。
这种发型很衬他,满满当当的少年气。
季星回往头上喷了一堆定型喷雾,对着镜子做最后的调整。
周克云走进来,透过镜子注视着他,不温不火的眼神,却让季星回觉得紧张。
好像藏着什么东西。
季星回想到了易锦,拍高中毕业照那天,他穿着干净清爽的白衬衫,手里拿着花。那时候易锦还不知道自己身体里有个蛰伏的病魔,他和季星回并排坐在操场的看台上,他说最近可能是熬夜熬太多,总觉得很累。
太阳这么大,易锦最后把花塞进季星回怀里,明朗地笑着,他说:“星回,毕业快乐。”
那天的画面一直印在季星回的脑袋里,他很喜欢易锦这个朋友,那个时候真心觉得他明亮又耀眼。
易锦比他更适合这些,宝马香车,锦衣华服,放在他身上才是锦上添花。
所以古人常说红颜薄命,季星回不愿意回忆那个躺在病床上的易锦,那是他第一次面对离别和死亡,才发现死亡原来是那样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