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情并不顺利,开演前三天,季星回突然进入了一个万分忙碌的模式,每天都在加班。
到了演出的那一天下午,季星回很抱歉地跟周克云说,为了能赶上演出,没办法和他一起吃晚饭了,他得赶紧把工作做完,到时候他会自己打车过去。
季星回连续几天没休息好,本来只想趴着眯一会儿,谁知道一闭上眼睛就直接睡着了。
他最后是被手表的来电显示震醒的,季星回手忙脚乱地接起电话,周克云的声音传出来,听起来不怎么愉快:“还不下班吗?”
季星回把桌上的东西拢了一下,另一只手继续在电脑上敲字,整个人还不是很清醒:“马上好,马上好。”
“季星回,你再不下来,我要上来找你了。”周克云说。
“你不会在楼下停车场吧?”季星回有些慌张。
周克云没好气地“嗯”了一声:“半小时前我就到了。”
季星回吓得从座位上弹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了东西,赶紧冲了下去。
周克云今天开了辆烧包的跑车,穿黑西装,头发特意做了造型,漂亮得可以直接去做新郎。
季星回拉开车门坐进来,因为跑得急,胸口起伏着喘气:“对不起,我忘记时间了。”
周克云有点无奈地说:“大不了就迟到,跑这么急干嘛?”
“我怕你生气嘛。”季星回把他那个沉重的大包放到了地上,再次和周克云道歉,“对不起,我真的真的定了闹钟,不知道为什么没听到。”
季星回的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还有纸压出的红印,看起来有些狼狈。
周克云对衣着打扮很挑剔,况且还是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但他看着季星回那根和衬衫不搭调的领带,明显皱起的衬衫,却怎么也生不起气来。
此刻的他们站在一起应该十分不搭,但周克云决定等等一下车就要牵住季星回的手。
“我还给你带了花。”周克云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