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签约之后都没啥人身自由,但是却有一点儿根本的不同。

那就是活契是自己可以花钱买回自由身的,只要钱攒够了就可以赎身,不需要主家的同意。死契则不可以(主家同意的情况例外)。

这个规定有些类似于当铺的死当活当,也就是决定权在谁手里的关系。

贾家大部分奴仆都是死契,比如说姑娘身边的大丫鬟,奶奶身边的配房,活契也有,比如说看大门的婆子,修剪花木的园丁什么的。

之前见贾母将她们给了探春惜春她们,迎春还以为也是死契呢,没想到居然是活契。

这就有些麻烦了,之前将芳官儿发卖的时候贾宝玉好像也没说啊。

第五百一十四章 王夫人的一石三鸟

之前见贾母将她们给了探春惜春她们,迎春还以为也是死契呢,没想到居然是活契。

这就有些麻烦了,之前将芳官儿发卖的时候贾宝玉好像也没说啊。

在大陈,如果奴仆是死契的话,那就是可以随便买卖的,但是如果是活契约,虽然也可以进行买卖,但是在买卖之前需要拿着活契去官府备案。

这中间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奴仆拿不出赎身的银子,这样的话,主人就可以将她发卖了,但是需要扣除她在主家工作的月份乘以她发卖时每个月月银的五分之一。

不知道种花国古代有没有这种规定,迎春觉得这就有些类似于正常破损或者说是劳务保险,也是给这些签了活契的下人们一点儿勤奋工作的希望。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奴仆当时就可以拿出赎身的银子,这样主人就没有权利将她发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