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理的带领下,约翰打开了这一个关了三年的小保险柜。
里面存放着几个证明,这是约翰这辈子一辈子的“积蓄”。
不是钱。
是未来。
也是过去。
这里面有四块奖牌,一块白烨也有,是阿尔巴尼生物医学奖奖杯,一块是拉斯克医学奖奖牌和证书,还有一块,金灿灿的纯金奖牌,这是诺贝尔奖的奖牌,200g的稀有金属在灯光下散发着独特魅力的光泽,似乎迷人的不是他的质地,而是他那迷人的曲线和雕刻,告诉世人,金子可以用来做金砖,也可以用来做皇冠,此时的金子,就是皇冠。
不过,约翰没有拿出奖牌,只是在手里摩挲一下之后,就放回了原先的位置,他取出一个证明,还有几张特别的信纸,一同小心翼翼的放回包中,然后直接离去。
回到家里之后,他把诺奖获得者证明复印件进行复印之后,在一张信纸上认真的书写起来。
他没有思考太多,因为对他来说,内容已经想好了,并不需要思考太久。
花了一天时间,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认真书写,这样的信他是第一次写,写的很认真。
之后,他起身,用一个信封装好,取出一张邮票贴了上去,直接寄了出去。
或许在别人看来很简单的一封信,可是对约翰来说,却不是,这是一种使命。
不仅仅是他,博纳刚刚开完会之后,问道秘书:“今天几号了?”
秘书:“教授,今天是九月一号。”
博纳似乎听到这个时间之后,没有任何犹豫,起身对着秘书说道:“回波士顿。”
他回去之后,没有闲着,几乎做了和约翰同样的一件事情。
写信!
这不是一封简单的信,这是一封送往瑞典的推荐信。
博纳把信封寄出去之后,犹豫再三之后,想要给白烨发一条信息,可是半天没有发出去,只好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