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顺便救回自己的女儿,到这翠峰山上落草为寇。
他武艺高强,又胸有韬略,加上为人仗义豪爽,十多年来收容了不少好汉,成了这晋中声势最大的一股山贼。
三年前洪顺继了弦,又生了个儿子。但女儿洪梅依旧是他的心头肉。眼看闺女在这土匪窝里长到十七岁还没嫁人,洪顺既惭愧又焦急,但也不愿意随便找一个人将女儿嫁了。
前些日子,牛头寨的少当家牛子敬曾向他提过亲,但洪顺看不上牛子敬。
具体而言就是:“那小子,眼高手低,也配向老子的女儿提亲?”
另外洪顺感觉女儿喜欢的可能是那种文弱书生,一个山贼的女儿,居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成日就是捧着些演义杂书看。
想来是因为寨子里粗鄙的汉子见得多了。
洪顺却觉得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他也劫过好几个书生,但都入不了眼。
半月前劫的这个颜怀倒是很不错,长相端正,眼神清澈,在战阵之上有胆略,又没有平常书生身上那种迂腐气。
洪顺让女儿相看了一眼,洪梅一见颜怀,马上便红了脸。
虽未说话,但她眼中的羞意,洪顺还是看得明白的,便做主把颜怀这个幸运儿留在寨中。
对于“强扭的瓜不甜”这种说法,洪顺不屑一顾。瓜扭下来了,塞在自己兜里,就算不甜,也是自己的瓜。
有些美中不足的是,这几日相处下来,他却发现这颜怀别的都好,可却是啰里啰嗦的,与妇道人家一般。
主要是烦人的很。
洪顺有心反悔,也想过要不要偷偷将人放了,但洪梅却是认准了颜怀。
“颜公子学识渊博,常有惊人之语,是个妙人……”
好吧,妙人就妙人。洪顺也别无他法,便将这婚事办了下来。
此时他端着酒坛对颜家的掌柜颜烁与徐峰笑道:“往后大家都是一家人了。”
颜烁的脸紫得跟茄子般,无可奈何地抿了一口酒,心中却是五味陈杂。
徐峰脸上虽没有什么喜庆,但他是豁达之人,既然一时也没有什么办法,便干脆一口将酒饮尽,将杯子倒扣在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