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先说过,我跑得很快。虽然我叔叔腿长一步顶我三步,但我敏捷地小跑着,竟然不落下风。
我叔叔没让我跟踪多久,我记得很清楚,当时看了一眼手表,正好是20分钟。
当时我们已经走过了小超市,也走过了吃饭的那一排饭馆,我叔叔最终停在了居民区的一栋楼前面。
这栋楼非常破旧,比我叔叔的家还要破,它连大门都没装。
所以我就眼睁睁地看着我叔叔从口袋里拿出钥匙,他连楼都没爬,就进了一楼的一个仓储室。
我吃惊地看着,感觉我可能是做梦还没醒。我又毫不留情地掐了一下我胳膊,差点没给疼出眼泪。
于是我相信了。
一个钱多得这辈子都花不完的人,不是住老破小就是往地下室跑,这个世界和我,总有一个有点毛病。
我小心翼翼地围着楼底下转了一圈,果然让我找到了一扇窗。
但是窗上糊着一层纸,我看不见里面在干什么,只看见从缝隙里透出来的灯光,还是黄色的。
我充分发挥了自己还是个熊孩子的优势,走进窗户,双手抓住窗户栏杆,拼命往里看。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借助一个小孔成功地看见了里面的场景。的确很小,有一张床,我叔叔正躺在上面。
靠近门边,还有锅碗瓢盆之类的厨房用具,真个是把空间利用到了极致。
非常不凑巧的是,我还没能多看几眼,肚子就不争气得叫个不停。
我越拍它叫得越响,最后跟我隔着一道墙的我叔叔好像都听见了哪里不太对劲,我清晰地捕捉到了他表情的变化,甚至还慢慢坐了起来。
我好汉不吃眼前亏,撒丫子就往回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