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某别墅内,谢颖此刻正披着一件浴袍坐在沙发上。
她说不上特别漂亮,但却有一股独特的气质,至少一眼就能让人记住。
这也是很多明星之所以红的原因。
有的时候你会发现,有些明星频频在大荧幕上出现,但就是红不了,大家就是对她没什么印象,实际上就是不怎么讨观众眼缘。
可是不管怎么说,岁月是把杀猪刀。
但这把刀并不公平,对一些人下刀很狠,对一些人却又温柔些。
谢颖很会保养,饶是如此,女人过了三十五岁,还想让皮肤看起来跟小姑娘一样,那始终是不可能的,所以说就产生了一个词,叫“风韵犹存”。
看似是褒义词,但实际上很明显,只是犹存而已,还是和年轻时候有差距的。
谢颖,就是这样一个“风韵犹存”的女人。
微微靠在沙发垫上,她轻轻揉着自己的眼角,将刚刚抹上的眼霜涂匀。该死的眼角纹,要是能用熨斗把它给熨平就好了。
她已经红了十多年了,乐坛排得上号的人物,只要一说起华夏当家女歌手,她总能被人立马想起。
如果仔细看看她的履历,会发现看起来真的很耀眼。各大奖项基本上都拿了个遍,每一张专辑的销量都让其他歌手觉得高不可攀。
但她却觉得自己有点过气了。
当然,这个所谓的过气自然只是她自己那么觉得。
其他人依旧觉得她如日中天,永远是歌坛天后。
现在是大营销时代,她这种上了年纪的女人,说实话,营销价值已经比不上那些年轻的“妖艳贱货”了。
那些女团们露个大腿跳跳舞,可能比她还要更具热度。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娱乐圈同样是要更新换代,谢颖也知道,自己终究有一天会像那些比她更老牌的明星们一样,慢慢淡出大家的视野。
但她想晚一点,更晚一点。
作为一个已经可以称为少妇的女人,她拼外在条件已经拼不过了,所以只能在歌上下功夫。
但她始终不怎么满意,所以想来路小苏这里碰碰运气。
反正路小苏是天方娱乐的少东家,迟早会有交集。
……
说实话,谢颖的歌路小苏也听过。曾经的路小苏还算谢颖的半个歌迷,最喜欢的是她那首《童谣》。
自家公司的天后找他邀歌,于情于理,路小苏都无法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