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九叔

廖文杰摇摇头:“我将它带在身边,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去其威风锐气,肯定能感化它。”

“能成吗,听起来不怎么靠谱啊!”

道人抹了把头上的汗,头狼野性难驯,哪那么容易变成大尾巴狗。

“行不行试试就知道了。”

廖文杰耸耸肩,这头狼卖相不错,转赠有缘人刚好一解他囊中羞涩。

没人要也没关系,低价卖给饭店,换一个落脚之处。

这么一想,这头狼他越看越欢喜。

“对了,今天多谢道长相助,未曾请教道长尊姓大名。”

“兄台客气了,在下……”

……

远方,狼群汇聚舔舐伤口,遥望山间土路,等待自家老大返回。

半晌后,头狼迟迟不归,狼群低吼不止,稳定的狩猎结构出现了其他声音。

狼二: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不可一日无主,老大回来之前,我先顶上吧!

狼三:二哥说得对。

狼四:三哥说得对。

……

“四目道长,这都大半夜了,什么时候才到你师兄家?”

廖文杰手里攥着一条布绳,溜着狼脸憋屈的二黑,也就是那头狼,它不黑,但廖文杰觉得这名字还算凑合,至少比狗蛋儿好听多了。

刚套上枷锁,二黑龇牙咧嘴,两巴掌下去,它就悟到了沉默是金,又是两巴掌下去,学会了摇尾巴讨人欢心。

挺有悟性,廖文杰觉得它能卖个好价钱。

“快了快了,过了前面的土地庙,再走二里地就是任家庄,我师兄就住在那里。”

和道人边走边聊,廖文杰套出了不少情报,比如道人的身份,还有他赶尸的去处。

四目道人和师兄林九所学为茅山道术,一个开义庄,帮人看风水;一个昼伏夜出赶尸,往返于周边几个城镇村落,把死在异土的亡魂送回家乡。

少则五日,多则十来天,师兄弟二人就会见上一面。

四目道人说的不多,廖文杰听在耳中,大致猜到了自身所在何处,嘀咕着那位林九的真名是不是林凤娇。

四目道长赶着客户,和廖文杰边走边聊,路过土地庙,转道再行二里路,眼前出现一座小镇。

小镇原先是个村子,也不叫任家庄。

起因是村里有个姓任的财主跑到省城拼搏,后来局势动荡,他衣锦还乡在村里建了一条大街做集市,七里八乡的村民都来这赶集。

日子久了,集市越来越繁华,不少省城的有钱人也选择这里避难,使得村子越发繁华,逐渐形成了镇子的规模。

再后来,人们只谈集市,少有提起村子叫啥,加上任大财主在这里最有影响力,潜移默化认同了任家庄的新名字。

简单来说,任家把握集市和省城的商道,任家家主就是这里的土皇帝,只有他们任家作威作福,没人敢在他们头上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