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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妈可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是个农村出来的女大学生,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努力才爬上了余氏高层的。程家大哥落了马,小妈取代大妈成了他最大的庇荫。我爸和她结婚时还通告g市,也不怕别人说他重婚犯法。

大妈在我爸给我第一个弟弟过满月酒的时候对我说,余四啊,你决定吧,跟我还是跟她。

我说我跟大妈。

大妈就把我抱回了程家。

我小妈一直找几乎想要干掉余家前面四个男孩,我爸看得清清楚楚,但是他从来不阻止,因为他相信他还会有很多个孩子。

我十四岁的时候,有一天我和大妈一起坐车,那辆车的刹车被做了手脚,出了车祸,车辆上冒了火,我大妈把我推了出去,自己腿被烧了,到现在还一大块疤,这么多年来一直穿长裙。我三哥恨死我了,他觉得是我连累了他的妈妈。

同一年大妈把我送去了美国,临走前她对我说,余四,我没办法了,我自己的四个小孩都不一定保得住,剩下的日子,你自己保重吧。”余四放下了镜框。

林直说:“那后来呢?”

“后来我三哥长大了呗,我22岁读完大学,我三哥掌权了,不用担心有人弄死我,我就回来了。再后来就是现在这样子,我基本远离余家的产业,我小妈被扔出了余氏,但是一直找机会上位,没事就搞一下我三哥,我三哥像猫玩耗子一样,就是不弄死她。他说让她当个安稳的阔太太实在太便宜她了。”

林直听完之后也不知道如何应答,唯一感受是:“你们家乱成这样为什么还不破产······”

余四捏了一下林直的脸蛋:“喂,我说了那么多,不是让你吐槽的,是让你安慰我的。”

林直:“我一介屁民,不知从何下手安慰啊!要不你让我写个剧本叫《余氏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