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平民都能骑上驽马,贵族子弟为了彰显身份,出入更是必须骑好马。
此时就有好几位穿着蜀锦翻领窄袍,跨在青骢马上的郎君,后发先至。
路过之时,还用奇怪的目光,打量着徒步行走的李彦。
李彦也不在乎,视线对上了,就颔首致意,同时打量对方马背上的小豹子。
华丽的金黑斑纹,充满力量的矫健四腿,耳朵圆短,眼睛绿幽,嘴巴两边胡须翕张。
这是大唐高官贵族,最喜欢驯养的猎豹,真实物种应该是猞猁,俗称山猫。
它的块头比豹子小,又比猫大,前腿短,后腿长,擅长扑杀,爬树游泳无所不能。
行动起来轻捷灵便,耐力还强,体型大小也合适放在马背上,难怪深受上流社会喜爱。
“赶明儿,我也养几头玩玩~”
猞猁在后世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撸起来比猫儿还带劲,这可是后世没有的享受。
恰好凉州的训豹奴很多,李彦就有了养小动物的想法。
“元芳!”
正在这时,后方传来熟悉的呼唤声。
李彦回头一瞧,就见康达坐在马上,正朝自己挥手。
有趣的是,他是和兄长康猛共乘一骑。
李彦停下等他们。
体壮膘匀,鬃毛油亮的骏马到了面前,康达翻身下来,笑容灿烂:“元芳,我刚刚去你家中,你不在,我就猜你也来了。”
康猛也下了马,发出邀请:“李小郎君,同行如何?”
李彦点头:“好!”
康猛露出笑容,脚步却特意慢了点,让康达与李彦并肩走在前面。
康达微微侧过身子,低声道:“元芳,大兄对我好多了,多亏了你……”
“打压不成,立刻转变,不一条道走到黑,他是个聪明人。”
李彦笑笑:“三郎,你也喜欢马球吗?”
“我身子骨弱,还打不了马球……”
康达有些遗憾,但想到吐蕃,立刻愤然,捏起拳头:“吐蕃猖狂,我大唐男儿,必胜之!”
全民抗蕃,同仇敌忾。
聊着聊着,马球场的入口到了。
穿过华丽的大门,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两侧的高台。
上面不仅空间宽敞,还有屋顶遮风挡雨,显然是望族子弟的观众席。
不过这一回,一边接近坐满了人,另一边人数则少很多。
气氛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