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马球领队被害事件》

从李元芳开始 兴霸天 1428 字 2个月前

说着,又转给李彦。

“确是好字。”

李彦微微点头。

伏哥的字写得真不错,单看这本日录,倒像是中原的寒门子弟,准备通过科举来改变命运。

而且日记的内容,除了一位马球手的日常,记录了满满的击鞠技巧外,还时不时有读书笔记。

李彦就看到了道教的《通玄经》,比起学馆博士的讲解也差不到哪里去。

知识改变命运啊!

李彦明白了,怪不得这契丹小伙,能成为各府的座上宾客。

想想他身为李靖嫡孙,不会跳舞都显得有些不合群,伏哥如果单纯只会打马球,与众世家子毫无共同语言,那列席其中也很尴尬,下次别人就不会请他了。

只有不断充实自己,谈吐见识向贵族靠拢,大家才会带他一起玩。

可惜,这位自强不息的马球领队,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冷的尸体。

最后那篇锋芒毕露的日录里面,对吐蕃的种种战术分析以及对未来人生的向往,再也无法实现。

日录传了一圈,众人窃窃私语起来,态度有所转变。

安忠敬问:“丽娘,你认定伏哥是被他人所害,可有怀疑对象?”

丽娘低下头:“妾不敢乱言。”

安忠敬道:“伏哥身死的屋子,是球队休憩备战之所,只有我凉州队的队员可进,尸体也是同队的史明发现的。”

“如果伏哥不死,胜了吐蕃,在这里受恭贺的正是他们,结果因为伏哥身亡,他们失去了这个表现的大好机会,你觉得杀害你夫郎的凶手,会是他们?”

讲白了,没有杀人动机。

对于马球队员来说,谋害了他们的队长,有百害而无一利,就算内部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矛盾,也不该是在这种时候爆发。

丽娘却咬了咬牙,猛的抬起头来:“阿郎,妾怀疑一人!”

如果没有看过日录,安忠敬肯定是不理的,但此时真有了几分好奇:“说吧!”

“就是史明!”

丽娘泣声道:“我夫郎视史明为兄弟,此人却狼心狗肺,暗怀不轨,前些时日来家中作客,还欲轻薄于我,被我呵斥后,泱泱离去!”

她的姿色在普通人里,已经算是美人级别,十分耐看,再加上男要俏一身皂,女要俏一身孝,此时孝衣在身,哀泣的眼波流转,大家心头一动,都觉得那史明还是有眼光的。

这小寡妇,真润啊!

呸,兄弟妻不可欺!

凉州男儿最重血性,岂能看得上这种行为,史明简直是猪狗不如!

安忠敬的脸色彻底沉下:“真有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