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白夜(三)

罗曼:“哦。”

他马上就从车上下来了。

路婉婉:“?????”

哪有这么打脸的!

对上路婉婉满脸的问号,他辩解道:“租车公司的人开来的,刚才人走了,我去过把手瘾。”

你们在对宅男有什么不切实际的期待jpg

路婉婉:“……你就坐在里面耍酷是吗!”

望舒:“我没——我不会。”

他没点,不然也不会坐车而非开车来托萨市。

还挨了一闷棍。

记仇。

“那我——”还在欲言又止的瑞安先询问地看了眼上司,见她没什么意见就道,“我来?”

这下大家都没有意见了,黑发年轻人的话不多,但看上去还是挺靠谱的。他接过车钥匙,祝槐坐进副驾驶,其他人也依次坐好,路婉婉进来前后一直在惊奇地打量,“商务车啊?”

罗曼振振有词,“带薪出差,能报销为什么不租最好的?”

吴克:“报社财政赤字少不得你的功劳。”

回去就被开除。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罗曼洒脱得很,“回去写去喽。”

……之前是谁说要为转业积累经验的啊!!

瑞安刚打着火,祝槐摸出震了下的手机就啧了声。

“不去住宅区了。”她说,“先去旁边第二街的酒馆。”

她刚在警局拿到联系方式就先跟对方说了声自己的身份以及马上就到,结果转头就接到这么条消息。

瑞安:“……?”

“她不是一直在催吗?”他问。

报案人是失踪者的妻子,一直要求他们及时赶到她家会面,越快越好。

这不就白折腾那么一出了。

“谁知道怎么突然改主意了——她说自己临时有点事,让咱们先去调查一下,之后碰面。”祝槐说,“调查地点就是失踪的那个雅各布·穆尼常去的酒馆,听说最后目击到也是在那里。”

穆尼夫人指定的那家白橡树酒馆坐落在第二街中段,虽然还是大白天,里头也有好些在喝酒的常客。

“白橡树”装修得很有这名字的风范,连酒杯用的也是木头酒桶的形状,常客有男有女——男性居多,有的胳膊上还纹着纹身。

这种时候就不好一股脑地全进去,免得像踢馆。尊容不便的吴克跟还顶着纱布的望舒留在原地看车,剩下的几人一进门,其他人大多只是闻声看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但也有好奇的——也许是因为这里来的都是熟面孔,见到了陌生人就格外稀奇些。

罗曼略一思索,干脆直接迎着其中一道视线走过去,“嘿,来两杯?”

“行啊,”这大哥五大三粗,瞧着不怎么好惹,说话倒是爽快,“看来你挺能喝。”

瑞安:“……他干什么?”

他们三个在旁边那桌坐下,祝槐沉吟着跟旁边的酒保点了杯酒,转过来回答他,“不知道。”

其实她猜故技重施。

“能喝不能喝是看情况。”罗曼矜持地说,“我猜您可能也看得出来,我们是想来找个人——听说有个叫雅各布的常来这儿,不知道您认不认识?”

意思是认识就能喝,不认识就不能,大哥上下打量他两眼,乐得笑了一声:“哎哟,那小子啊——这酒馆一天来来往往就那么些人,你打听他干嘛?”

这一看就是知道的反应。

罗曼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欠钱不还,直接就跑……还能有啥原因?这好几天不见人了,我看大哥你也是个爽快人,要是知道点啥就跟我说说呗。”

“这巧了不是?算你找对人了,”大哥拍拍桌,叫了酒保上高度数的来,“来,喝,喝高兴了告诉你。”

罗曼也不含糊,直接碰杯敬了酒,看对方喝了的同时仰脖一饮而尽——速度竟然还比对方快点,完事把酒桶往桌上狠狠一放,“呼——”

瑞安:“……?”

他再一低头,倒在碗里的酒全洒出去了。

路婉婉:“……”

她就知道!

几圈下来,桌子底下湿漉漉一片,得亏是酒馆用的是深色地板灯光又暗,一眼过去是瞧不出来。

“雅各布,雅各布啊……”大哥喝大了,嗤笑着说,“呸,我还能不知道这小子?有老婆了还被个叫戴安娜的迷得昏头转向,上次有人还在剧场见到他俩卿卿我我……”

“不过就这些了,我跟他关系差得很,来,再——算了喝不下了,呕……”

【你过个幸运。】

kp忽然饶有兴致道。

罗曼:“?”

[诺兰(罗曼)]进行幸运检定,82/50,失败。

“……哎,看这儿!都看这儿!”大哥忽然就叫道,“这儿有个能喝的!”

他一言既出,周围那些酒友纷纷投来了好战的眼神。

罗曼:“………………”

你们不要过来啊啊啊啊!

二十分钟后,已经自己就醉成了团面条的罗曼完全是被几人合力扶出来的。

“我们一起学煮叫,”他乱七八糟地唱道,“一起喵喵喵喵喵——”

祝槐:“……”

瑞安:“……”

路婉婉:“……”

唱啥玩意儿呢!!!

来对战的人太多眼睛也太多,没法做手脚倒酒就是这样的后果,但到底是套出来了点情报。祝槐看看停在远处街角停车位上的商务车,“总之先回——”

她的视线忽然一定。

“你俩先把他扶回车上,”她说,“我东西落店里了,马上就来。”

过来的时候还没注意,人来人往的另一头转角处支了个小摊。

小摊旁边有个牌子——“一个三明治换一次占卜”,中年男人百无聊赖地坐在摊位上,潦倒得显然大半天等不到一个客人。

那牌子是被划过的,原来写的应该是“十美元”,又改成了“五美元”,最后才成了“三明治”。

这些都不是重点。

关键是那一抹山羊胡子——

可真是该死的亲切又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