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团本就喜欢长相好看的人,而且斯月性格又好,所以小家伙很喜欢他,这几日可黏他了。

因着团团每日要去学堂,每日回来要写几张大字,背诗句,而斯月要学认字写字,所以他们两人正好可以混在一起。

团团趴在床上,双手撑着小脑袋看向正坐在书桌前,慢慢写着大字的斯月,“阿月叔叔,你还没写完吗?”

斯月并未回头,手上写着字,嘴里答应着,“团团乖,我就来啊!马上就写完了。”

一刻钟后,斯月伸了个懒腰,收拾了一下纸张和笔墨,才笑着走向床铺,随后倒向床上,抱着团团亲了几口。

“团团,快睡觉吧,你明日还要去学堂呢。”

团团趴在他身侧,软软地问道:“阿月叔叔,你可以和团团一起去书院呀!反正你和团团一样,都才认字的呀。”

斯月连连摇头,“不不不,不成的,我听说去学堂要花好多银子!你爹爹娘亲已经花了许多钱买我了,我不能再花钱了,我得多在家里干活才好,而且……而且我也不能和你们一群小孩子一起读书啊。”

团团皱着眉头,“那……那我问问娘亲吧,肯定可以的!”

斯月连忙摇头,“不可以的!团团千万不能说!我……我不想去学堂!”

“啊!那好吧,那每日夫子教会团团新字儿或者新诗句,团团回来教给阿月叔叔!”

斯月笑眯眯地点头,“嗯嗯,这样好!团团教我就成!快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