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昨日”,温雅和付思辰都在,拿着手机头挤着头走看什么。
常庚凑过去:“看什么呢看得这么起劲?”
温雅抬头说:“来啦?明天我不是要去参加婚礼婚礼嘛,给这个单身狗看看美女。”
常庚把手上拎着的精致小袋子递给她,问:“你这是要去当伴娘?”
“对呀。”温雅得意得说,打开小袋子,“你挑东西的眼光怎么样啊?我怎么就这么不放心呢?”
说完打开盒子一看:“哇!不错啊常庚,你这眼光有了光速的进步啊!”
盒子里面的是一条亮晶晶很夺人眼球但又不会显得土豪的项链。
温雅开心地拿出来就着灯光端详了老半天:“这个链子配我明天的装扮太合适了。爱你哦。”
“我看看。怎么都爱上了?”付思辰从旁边伸了一只手出来要拿。
温雅抬起胳膊就给架住了:“你别碰,弄坏了赔都来不及。”
常庚这一旁坐着笑:“您可别爱我了,不是我挑的,小樱的眼光。回头你爱她吧。”
温雅继续端详这条链子,头也没抬地说:“对喔,都忘了小樱在那边了。”她抬起头冲着常庚挤眉弄眼的,“你们现在怎么样啊?我们啥时候要准备红包了吗?”
说完把链子递给付思辰,又把头发给抓起来,示意付思辰帮她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