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天被“喜欢同性”这么个问题折磨的许言,看到常庚面对同样的事时,态度居然如此无所谓,莫名就有些冒火,音量也提高了:“我是个男的,你也是个男的,你怎么可以,可以……”他都没找到合适的词,说到半道哑火了。
常庚却收到了他想表达的信息,认真地说:“我喜欢的人是你,而你恰好是个男的,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你不要想得太复杂。”
许言都快结巴了:“你,你这是,是同,同性……”他都说不出口,咬着舌头生着气瞪着常庚。
常庚倒是爽快,把话接过来说:“同性恋,对吗?”他调整了一下坐姿,让自己的床边坐得舒服些,“我活了快28年,之前确实没想过自己是什么性恋,浑浑噩噩地过来了。直到遇到了你,我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他想伸手去握许言的手,上上下下看了一遍才发现自己把人给裹在毯子里,只露出个脑袋,实在是太失策了。
这时,常庚不打算跟许言辩论同性恋问题跟他喜欢他这个事之间的逻辑关系,跟一个工程师讨论逻辑,不是个好主意。
于是,他跟许言说:“我没有让你现在就给我答复,可以回去好好想想。现在,先穿好衣服去吃饭。晚上不是还要收拾行李嘛。”
一语惊醒梦中人。
许言被这一惊一乍的都忘了明天要回国的事,连忙掀开毯子想跳起来穿衣服。
刚刚掀开一个角,马上又裹了回去,眼睛有些委屈无助企盼地看着常庚。
常庚觉得自己都快成为许言的活字典了,就这么个眼神他居然看懂是什么意思。笑着摇了摇头,用食指点了点他的眉心,说:“好啦,我先下去等你。你快点下来啊。”
开门之前嘟囔了一句话,许言的脸又被刷红了。
他说:“没穿衣服的样子又不是没看过。”
许言一件件地把衣服往身上套,穿的时候忍不住地想常庚给他脱衣服是个什么情景。最后自己把自己给闹了个大红脸,坐到楼下餐厅的时候,脸上的热度都还没下去。白里透红、怯怯生生的小模样,看得常庚连饭都不想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