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边不能堂食。”店员说。
“……没关系,我带走。”
这个时候,说实话李牧自己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他在这里已经没有了去处,他只是一个因为一时脑热而跑过来的异乡人。
他是为了岳人歌回来的。
可人已在此地,却没了联系对方的勇气。就算见了面又能说什么?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任何联系。
李牧不免有点灰心,店员将装好的食物和烟往他面前晃了一晃。李牧赶紧摸出手机,让对方结账。
便利店的门一下推开了,伴着叮叮咚咚的声响。“欢迎光临——”李牧顺着声音看过去,对方穿了一件鹅黄色的厚外套,毛绒绒的帽子摘下,露出一张清瘦的脸。
那人也愣住了。那双绿宝石一眼的眼睛眨了眨,隔着口罩,他们还是认出了彼此。
李牧的心一阵狂跳,“……好久不见。”
岳人歌从发愣中回过神来,冲李牧点了点头,又对老板说,“老板,给我一盒万宝路,再来一盒口香糖。”
又顿了顿,说:“今天不吃茶叶蛋了,给我来点关东煮吧。”
--------作者说------------
猫妈:看到一些朋友的评论,我就说两句吧。大家可能觉得李牧很舔狗,很不能理解,但其实对李牧而言,自尊就不是他看得最重的东西(虽然不熟的时候感觉这人蛮酷的)。比如最早的时候他就发现,要学调酒先服软,扫厕所的事也做得有来有去(他可是高学历富二代啊亲)。他们争吵的时候,李牧生气的是岳人歌不给他机会,不让他去施展自己的才华,而非其他。他最爱的是他的行业,是和岳总在一起时总能学到东西的新鲜感,那是他的爱情根基。相反,岳总才是自尊心最强的那个,表面笑嘻嘻,内心是疯批(?)。希望这个解释让大家能接受一点点~当然啦,不接受也没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