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稀里糊涂地过,直到那回重伤被许路遥捡了回去,才知道原来日子有另一种过法。
他喜欢许路遥家每天早晨从窗口落进来的晨光,喜欢阳台上许路遥干净整洁的白衬衫,他喜欢许路遥书房里纸页与油墨的味道,然后,他喜欢上了干净、优秀而自信的许路遥。
他开始规划生活,他花了两三年的时间跟过去的人和事断了个干净,把那些兄弟都交给阿吕,自己开始学着做生意。许路遥家世好长得好学问好,程盛的所有努力也不过是让自己有机会从阴影里走到阳光下,他自知终此一生,他也没有与他并肩而立的资本。
他永远是配不上许路遥的。
在程盛眼里,许路遥是不染纤尘的美玉,是晶莹无暇的水晶,值得世上一切赞美。他知道,许路遥一直不喜欢宋铮,他也知道,宋铮近些年来有些变本加厉了,但他一直没有彻底断了跟宋铮的联系。
一方面,自己从小护到大的小弟弟,哪里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
另一方面,程盛承认,他还挺喜欢许路遥吃醋胡闹的模样的。
打给宋铮的电话响到盲音依然没人接听,程盛再次拨打。
大概是无奈于程盛的执着,这一回,宋铮终于接通了电话。
“停车,跟我去自首。”程盛言简意赅。
“我不要!我费了多大力气才把宋启君哄得离不开我!你不是说,长大了就不会再挨饿挨打,就能过上好日子了吗?我现在好不容易过上了好日子,你却要把我推回泥潭里去吗?”宋铮音量猛然拔高,“你不可以这样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