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里揣着六百两的银子,后半辈子,她都能安枕无忧的过下去了。
叶莲自然是点头如捣蒜,毕竟还要用到她,她就还能有银子赚。
从不起眼的民宅离开,叶莲仔细的记下了民宅的地址,然后才去京城的街道上逛起来。
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成衣铺子给自己买身干净贴身的衣服。
毕竟有句话叫做先敬罗衫后敬人。
这句话,她在来到京城之后,体会的更深切。
那些人只说,来京城吃口饱饭更容易。
但其实京城那些人,更是狗眼看人低。
有钱有势的,他们才会敬重你,至于路边的乞丐,他们才不会生出更多的同情,觉得你可怜,命不好,而是认为你是好吃懒做,命贱如草的野狗。
衣衫褴褛的叶莲,刚到成衣铺子门口,就被店小二一脸嫌弃的驱赶“去,去,哪来的乞丐婆,往我们这凑什么热闹?”
叶莲知道对方狗眼看人低,不耐烦的从袖笼里掏出了一锭银子。
店小二一看笑了“呦,乞丐婆今日也发财了?”
叶莲拿着钱财,底气足,也为了让人家能让她进去买东西。
就道:“嗯,替人家办了件事,得了好处。”
说着就要越过店小二进门,可店小二还是拦着她“诶,别,你就是身上有钱,今天你也不能进去。”
这下叶莲不干了,怒声“咋了,你们开店不是做生意的?”
小二点头“我们开店是做生意不错,可也不是什么人得生意都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