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暮渐渐西陲,偏僻的深巷掩进了余晖之中。垂死挣扎的阳光给闫宽身上镀上了一层淡金,连起落间飘动的发丝都是光影淋漓的。
黑裤白衫,手持长棍,完美的暴力美学。
一声声击打皮肉上的闷响,和一句句压抑暴躁的咒骂,眼风凌厉、动作狠厉的闫宽就如一柄生了锈再次开刃的重剑,通身透着嗜血的兴奋……
阴沉的天色吞没最后一抹余晖的时候,闫宽扔下的木棍,他碰了碰嘴角的伤口,疼的嘶的一声。
穿上大衣,提起公文包和泡芙,闫宽又恢复了那副商务人士的模样,他单手摸出了一根烟咬在嘴中:“哥几个儿别记恨我,也别觉得丢人,毕竟我曾经接受过特警的训练。另外,几位别忘了帮我带句话,我真和姓庄的没关系,请你们老板明察秋毫、高抬贵手!”
说罢,他转身往地铁的方向走去,经过路灯的时候还仔细看了看泡芙是否完好无损。
今天他妈的是我的倒霉日吧?提着泡芙的闫宽无奈的想到。
下了地铁,没走几步,他又被人拦在路上。
方子旭。闫宽记得这个渣男的名字。
“有事?”十分不耐烦的语气。
方子旭一身名贵的西服,外面穿着一件奢华的浅色羊绒大衣,将闫宽那件在“西单”淘来的呢子大衣虐成了渣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