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锦里重新拿起了手机,摄像头对准她。
“您知道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遗弃罪吗?”
陈绣愣了两秒。
她不懂什么刑法,但是对方显然是话锋一转,上来就是什么什么罪名,想必不是好话。
“不许拍视频!!”
陈绣变了脸色,想去抢她手上的手机,被连锦里站起身,轻松后退一步避过。
连锦里重新看了一眼面前气急败坏的陈绣,微微偏了偏头,眼神无辜,极为耐心地跟对方解释:“我没有在拍视频,我在直播。”
弹幕上围观了整个过程,已经全是义愤填膺。
有人直接在弹幕上科普: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认,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
连锦里瞥了一眼,微微笑着,将内容念给眼前的陈绣听。
内容过于书面,陈绣其实听得一知半解;但她再蠢也知道,对方这是在说,她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是要服刑坐牢的。
连锦里身形轻巧,避过了她的抢夺。
陈绣情急之下,失声辩解:“她不是我女儿!不信、不信可以去做检测,我跟她没有血缘关系;前面的内容都是我编的,我、我唬她的!”
她本还想说出点什么更有说服力的内容来,却自觉失言,吓得紧闭了嘴。
不、不行,那些绝对不能说!!
弹幕明显比连锦里的现场还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