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魏磬拜师时,他送给魏磬一个特制的药囊。
按说今日成蛟拜师,他也该有所表示才对。
“去将我新做的那只毛笔拿来。”吴驹想了想,对魏磬说。
“是。”
魏磬点点头,转身告辞离开,去往吴驹的小院。
不多时,魏磬返回堂中,手中多了一个长匣。
吴驹接过长匣,将其打开,一只精致的毛笔出现在众人眼前,笔头雪白,笔杆挺直而泛着竹黄色,上面还刻着“吴驹制”三个小字。
“此乃何物?”
子楚一下子被这奇形怪状的东西吸引了目光。
“这便是毛笔,是我用来代替分签的笔。“吴驹觉得送只毛笔也算是心意到位了。
再者,魏磬学医,所以送她药囊,成蛟学词,所以送他毛笔。
这很合理。
”毛笔相比起分签有诸多优点,例如不容易腐烂,更适应绢帛这种较软的材质,而且更能写出文字的横竖撇捺点的优美。”吴驹介绍道。
这杆毛笔相比起第一杆的粗糙工艺,有了更多改良,比如毛的质量更优,比如笔杆经过处理,时间久了更不容易开裂。
只可惜,纸还没造出来,吴驹那些原材料正晒着呢,估计还得过段时间才能使用。
“这杆乃是中锋羊毫,比较适合初学者。”吴驹补充道。
一旁的魏磬向吴驹投来幽怨的目光,意思很明显:您给我毛笔的时候可没那么多讲究。
吴驹轻咳两声,报以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目光:这不是当时业务不熟练嘛,你等为师下次,下次一定。
二人的眼神交流完毕,成蛟从吴驹手中接过了长匣和毛笔,看样子甚是喜欢。
然而还没捂热,就被子楚一把拿了去。
“吴卿,这东西是怎么用的?”子楚疑惑的看着手中这杆毛笔。
“笔头蘸墨书写便可,和分签差不多。”吴驹答道。
子楚还是疑惑。
吴驹见状,干脆将几人带到了书房,二话不说,挥毫又写下了一副将进酒。
遇事不决将进酒。
一副字写完,子楚看向这杆笔的眼光登时变了。
“巧思,真乃巧思!吴卿果然如词中所写一般,天生我材必有用!”子楚捧着毛笔连连夸赞道。
“咳咳咳,大王过奖。”吴驹轻咳两声,脸不红心不跳的接下了这赞赏。
对不起啦蒙大将军。
吴驹默默给蒙恬说了声抱歉。
“阿嚏!”
秦国边境的一个军营中,一英武少年突然打了个喷嚏。
“蒙恬,你最近怎么老打喷嚏?”身旁同僚问道。
“不知道,可能来了边境有些水土不服吧。”蒙恬皱了皱鼻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