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辛的眼皮跳了一下。
他几乎无法来形容这只脚。
就像在色彩斑斓阳光下透亮的珍品,咋一眼看去,以为是件名贵的瓷器,直到那圆润剔透的脚趾动了一下。
像是美丽的珍宝活了。
踩在那个穿了身黑色劲装男人的肩头,像白雪与黑夜明艳的对比。
这、这该不会是那狗皇帝的脚吧?
他从大漠来到来到富有的中原时,在人挤人的洛阳,挤着人流去看了一场盛世热闹,深夜里灯火通明的春玉楼里无数富家公子哥捧着大把的金银狂热的摇喊。
那日楼里的头牌要挑一名男人。
贵人们一掷千金。
美艳的头牌赤足在金色华台上跳了一支舞。
众人神魂颠倒,他们说:“她连小足都勾着男人心尖,那是天生勾男人的脚。”
可那双脚却不及今日所见万分之一。
这时,窗外的风猛然灌了进来,轻飘飘的帘子被吹得高高的,那么迅速的吹上去,又无比缓慢的降落。
帘子里至尊的贵人懒洋洋的睁开眼,在金色的座椅和华丽的繁花间被众星捧月般簇拥。
窦辛突然想起刚刚那势利眼阉人说“天仙般的人儿”。
才不是。
这分明是一只妖精。
手握皇权,天下至尊,拥有穷极的美色,更像祸国的妖孽。
这样的人竟然是一国国主?
竟然是个色中饿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