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听说白夏的确见过他的。
卫朝读了一年艺校,那时候他才十三岁,听说白夏偷偷进去看过他,一见便是喜欢得要命,回到家里软磨硬泡的非要嫁给他。
那时候白夏才十一二岁,被宠得无法无天,喜欢什么都能得到,在他眼里传说中的未婚夫和玩具车和布娃娃没什么两样。
卫朝从小就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长得帅、家世好,收到的情书撕碎了能像雪花一样飘上一夜。
据说白夏就是见了那一面,回来后日思夜想的,很是喜欢。
但是卫朝是不知道的。
“谁知道他,他喜欢我就非得和他好?还把许苏和扯了进来。”
前两年卫朝主动退了婚,事情闹得很大,白夏因爱生恨,从此事事和他过意不去,他要是做房地产生意,把立刻会抢他的地盘,他做投资,白夏会找人专门盯着他作对,他要是和什么人亲近,白夏马上会把人抢过来。
安德嗤笑道:“还不是你和许苏和走得近,要不然白夏怎么这么急了眼?喂怎么回事你和那个小艺人?听说你还和他吃了顿饭?从来没见你和娱乐圈的人交朋友,你该不会动了凡心了吧?”
卫朝皱眉,“别瞎说,他我一老同学,人挺好的,多年不见这么有缘碰上了,吃顿饭人之常情,当年我在那边上艺校,还在他家蹭过饭的。”
“那还挺有缘,就你这冷冰冰的性子,从来不和什么人亲近,现在突然对个小艺人另眼相看,那白夏还不以为你和人好了,这回白夏要是找上许苏和,急起来可得逼着人做他的小情人。”
卫朝露出一丝厌恶的情绪,“你要是闲帮我盯着,别让我同学被欺负了,他不容易。”
卫朝说着就带上笔记本起身,他在这所高档酒店住了快一个星期了,今天终于把这首歌写完了。
从口袋里拿出打火机,叮嘭一声掀开了盖子,嘴里叼着一根细长的烟,走出房门,在巨大的落地窗回廊里看整个天地,长时间闷在屋子里的卫朝突然看见这么明亮的光线,眼睛几乎有些酸涨,他从回廊拐到和室外流通的阳台,点起了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