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程心远有句话说的很对,翁驰从知道谈恋爱那天起,他就喜欢上赶着追别人。
他总觉得自己追来的才比较好玩,别人追他的,他都不屑一顾。
不过他追人的手法也没有什么高明的,说起来也就是约吃饭送礼物之类的,而且似乎没有遇到过难追的,其实简策已经算是他追过的里面阵线拉的最长的了,一般的不过两三次最多三五次的接触也就投怀送抱了。而简策是吊着翁驰,他不答应也不拒绝,礼物照单全收,饭嘛就是看他心情,不过翁驰对此也不是太在乎,他也吊着他,他知道简策想要什么,但是他就是不给,或者说他等简策来要,但是简策真来要了,他又觉得这事情没劲起来。
翁驰当时想干脆看谁耗得过谁,简策也是和翁驰耗,但他有一点总是没想明白的,他以为翁驰耗不过了就会彻底趴舔,但是翁驰想的却是熬不过了就干脆跑路算了。
就算是真的成功谈起了恋爱,翁驰谈的也很程式化,套路化,他对恋爱的理解就是吃饭,逛街,看电影再穿插着送礼物和陪着去一些满足对方癖好的展览演出之类的,然后就是必不可少的那些事。
快乐吗?也快乐的。
无聊吗?也无聊的。
可是恋爱本来就是个既快乐又无聊的事啊,翁驰一向是这样定义的。
但是和颜语谈恋爱却完全不一样。
他甚至不清楚他们到底有没有在谈恋爱。
他没有追过颜语,颜语也没有追过他,他就是抱着他和他无耻的请求在一起,他甚至想过如果颜语不答应他的话,他就从头开始追颜语,他想补上这个环节,他想别人有的颜语都有,不仅是物质上的还有精神上的。
他想颜语也感受一下有个舔狗是什么样的滋味,他一定当得比之前都称职。
可颜语就答应他了,没有灿烂的鲜花,没有名贵的礼物,没有一遍遍的电话短信,甚至没有一夜夜的甜言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