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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孩子我不要!精神病是会遗传的!我怕他大了也要拿菜刀砍我!”

——“随便,官司还怎么打怎么打!赔钱了事!我再也不想跟她纠缠了,晦气!”

这是她听到的,丈夫最后对她的评价。

那个婚前翩翩君子,婚后衣冠禽兽的丈夫。

离婚判决中,没有特殊情况,孩子通常会被判给女方。

更何况男方还主张自己不想留下这个孩子。

莫如男被迫留下了那个男婴。

见女儿精神恍惚,莫家父母都很自责,但为时已晚。

该做的事还得正常做,父亲小心翼翼问她孩子上户口需要填的名字。

她说:“离。”

“黎明的黎?好名字!孩子一定会有破晓后光明的人生的!”

父亲满意地走了。

她在床上无声地落泪。

是“离”啊……

离开、离别、离去。

在大城市里生活了几年,莫如男状态越来越差。

实在没办法,莫家父母暂放了手中的生意,带着女儿和外孙回到老家休养。

后来,那个长大的男婴,遇到了隔壁家的小太阳。

小太阳为了照亮朋友,介入了这家人的故事。

是莫如男和莫黎的故事——

一个受害者在不知不觉中,被折磨成加害者的故事。

……

“故事听完了。”管家大叔看向小孩,“有什么想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