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一曲弹毕,莫黎才鼓掌出声,“你最近不见人影,就是在忙这个?”
竹马好像是夸,但重音却落在了“不见人影”四个字上。
唐纳一听就知道对方故意,皱皱鼻子跟人示威,“你之前躲着我的时候,怎么不这样说自己?”
“那怎么办?”莫黎问。
唐纳回:“先扯平吧!”
小学鸡似的翻旧账就这么扯平了。
唐纳少年心性,最近苦练贝斯刚有成效,就急着给竹马炫耀,忙拍了拍床边的位置,示意对方坐下听。
莫黎也很配合,像个认真听小孩炫耀成绩的大人,专注地欣赏唐纳弹琴。
贝斯相比于吉他,算得上是小众乐器。
它之所以小众,是因为在演奏中,以低音辅助为主,不容易像吉他那样弹出令人耳熟的主旋律,因此很容易被人忽略。
但唐纳真的抱着贝斯学过之后,才发现,什么叫做乐队的“地基”。
缺少了贝斯低音的摇滚曲,听起来就完全失了灵魂。
他很喜欢贝斯那种低沉的、钢铁般稳重的音质。
像是音乐的骨骼,引导乐曲的节奏,叩问着听众的听觉。
唐纳相信,虽然贝斯在这首歌中负责的声部,不足以让竹马听出这到底是什么歌……
但自己愈发熟练的节奏和手势切换,一定也能让竹马随贝斯律动。
一曲弹完,唐纳抬眼去看竹马。
只见对方虽然没有律动,但显然也是被琴声吸引入了迷。
否则,莫黎怎么会着魔似的伸出手指,停在距离他手指咫尺的位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