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看到他,也是吃了一惊,“还活着?!人族男孩?!”沉吟片刻,又道,“不对,身上有些魔气,不是人族,难道……是混血的杂种?”
几个类妖族手下兴奋起来,“混血的杂种?头儿,把他让给我们可好?”
“随便。”那个军官一脸淡漠,转身离开。反正他们来袭击这个小镇就是要烧杀抢夺,他身为高阶魔族,自然看不上一个低等混血,让给几个手下消遣,也是无妨。
三个类妖族士兵甩着尾巴,向麦克斯走去,将他团团包围。
“皮肤看着好嫩,让我先咬一口吧。”有个士兵一边说一边舔舌头。
另外两个立刻反对,「明明我先看到的,要咬也是我先来!」“不对,应该老子先来,老子资历最老。”
魔域四大部族里面,虽然鬼族看起来最是凶恶,但鬼族对吃和住这方面最是讲究,住要住最宽敞豪华的宅邸,吃要吃最美味最滋补的料理。
反倒是类妖一族,骨血中融入了太多猛兽基因,最是残忍嗜血,经常生吃血肉。
他们饥渴起来,有时候杀了比自己弱小的鬼族,连鬼族的骨肉都敢生啃!
更何况是面前这个皮肤细嫩如血的小崽子,简直就像一盘极品生肉佳肴!
三人拉着麦克斯的手臂肩膀,几乎要将他四分五裂,类妖族的体能比药族强出许多,生死关头,麦克斯暗暗咬牙、使出全身力气挣扎,甩开左右二人,再给第三人补上一脚,头也不回地转身疾奔。
可他还没跑开两步,就被四五只大手七上八下再次抓扯,牢牢按住。
“小杂种还想逃?”
“臭小子还有点力气,比没用的药族强一些……”「踢了老子就别想这么轻松蒙混!」嘈杂的言语声中,他被一口利牙咬住左臂,硬生生扯下一块肉来。
血腥味迅速弥漫,激发起更多,三个士兵一人一口,将他当作食物大快朵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