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争继续看着他没说话,表示默认。
孟易顿时有点生气,敛了笑,没好气地说:“我要来这打球,还没赖你闯我地盘呢?”说完转身去那个破旧的篮筐下面练球了。
砰砰的拍球声和偶尔篮球砸到篮筐的叮咣声交织在一起,让这个稍显诡异的球场顿时有了点人气,彭争又盯着他看了一会,见他只是自顾自地投篮,一眼也没往他这边看,稍稍放下了戒心,开始低头整理自己。
他把书包里的东西翻出来,一样一样仔细检查,笔没断,本没破,卷子完好,又仔细查看了书包里外,除了脏了点,几乎没有破损,没想到这国外的书包质量还真挺好。
他稍微松了口气,心情没那么糟了,抬头看见孟易还在那练球,不知道怎么的感觉到一丝安心。
他把东西装回去,站起来动了动身体,转头,扭脖子,转了转胳膊,除了皮肉有些疼,骨头都没坏,他想脱了衣服看看身上,拉拉链的时候往孟易那边看了一眼,发现他仍在聚精会神的投篮,就像球场里只有他自己,彭争背过身,一咬牙脱掉了上衣。
彭争虽然很白,但皮肤状态不好,轻轻用点力都会在上面留下一片红痕,更不要说这样的狂风暴雨了,所以当他低头看见自己身上胳膊上大片大片的红色痕迹时,当场想高歌一曲老妈做饭时总哼的《红梅赞》。
后背看不见不知道有没有伤,不过按照刚才自己的姿势来看,应该也少不了。初春的晚上还是有点冷,他迅速把衣服穿好,又弯下腰想看看腿上的伤。
校服的裤管很肥,他的这款加肥加大码就更肥,他从裤脚往上捋,里面的裤子也一并捋上去,露出两条绵软粗圆的小腿,白的发亮的皮肤下面隐隐约约能看见泛青的血管,有几处已经渗出了血,不出意外的话明天就会变青紫。
他放下裤腿,无助的坐在长凳上,身上的伤不是最难解释的,他的这身校服已经被磋磨得不成样子,用“跟同学闹着玩”这样的借口是绝对不可能从老妈那糊弄过去的。
彭争呆呆的坐在那,篮球声什么时候停了都不知道,连孟易走过来甩了句“喂,你还不走啊?”时他也没有任何反应。
怎么办,该怎么说?这样的校服绝对不能让老爸老妈看见,如果不让他们看见就得不带回家,那藏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