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爽快答应,“是啊,我说过了,在珠市我最喜欢两个人,一个是曾如,另一个就是你。”
我挥手示意他不要乱说,这种玩笑要是让方哲听到了,那又要出大事了。
“我说的是真的。”阿德摆出严肃脸。
“那你会娶她吗?”我问阿德。
“啊?”阿德张大了嘴。
“你不会不明白我的意思吧,我的意思就是,你会和她结婚吗?”
“喜欢就要结婚吗?”阿德反问我。
“那倒也不是,不过我们有一句话说的是,不以结婚为目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在我们的文化里,如果你喜欢一个人,那就要把她娶回家,和她过一辈子,我不是说这就是唯的生活方式,我只是说我们主流文化是这样的。”
阿德很认真地听我说完,又认真地点了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你们的价值观是相爱就应该白头到老,如果不能从一而终,就是不够爱。”
“差不多吧,倒也没有这么极端,也有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更多的人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归宿,是延续,而不是终结。”
阿德再次认真地点了点头,“虽然我不是非常的认同这种观点,但我还是会考虑和曾如结婚,当然了,不是马上,是在合适的时候,是在我愿意结婚的时候,还有一个前提就是,她也愿意。”
“真的?”我有点替曾如高兴,“你真的愿意娶她?你不问她的过去?”
我有些失言了,我为什么要说起曾如的过去?是因为我内心也在意她的过去么?
“我为什么要问她的过去呢,我是和现在的她和未来的她在一起,她的过去与我何干?”阿德认真地说。
“对,是我糊涂了,谢谢你啊阿德。”
“谢我,为什么呢?”阿德很不理解地看着我。
“没什么,我就是替我的姐妹高兴,不早了,喝完这杯酒我们……”
我的话还没说完,我看到一个人地进了酒吧,后面的话我就没说出来。
走进来的人是方哲,他走路的脚步还是很漂浮,但比较之前已经好多了。
看到我和阿德之后,他走了过来,坐在我们旁边,“我要一杯水,一大杯水。”
我赶紧给他要了一杯水,“好些了吧?头疼吗?”
“疼。”他点了点头。
“疼还喝那么多,喝多了还和人打架,有病吧?”我忍不住骂道。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你们大晚上的在这里做什么?”方哲指着阿德问。
“我的天哪,我帮你打架,被人揍了一顿,你现在竟然问我为什么在这里?你是喝醉了,还是良心让狗吃了??”阿德叫道。
厉害了,连良心让狗吃这么高难度的话都能会说了,果然是国语大有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