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现在这个宅子里到处都摆上了摇椅,这么大这么大的面积,几乎所有地方都铺上了地毯。
钟宁太惊讶了,昨天一路走过,至少有一半的注意力都在脚底下。拖鞋本来就很软了,踩在地毯上还要更软,蓬蓬松松的贴着脚板心,像是踩着棉花一样舒服。
最让人心里发痒的是,卧房的地毯竟然和外面的还不一样。
外面都是深灰色的,很平整的短毛,房间里这一块的地毯却是白色,比灰色的那些还要更厚,毛又软又细,底下还是温热的,如果忽略连接处的线的话,简直就像是地上趴了一只翻着肚皮的巨大的猫。
钟宁昨天晚上其实已经趁沈先生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多踩了好多下了,但还想再踩踩的,可是怕太丢人,还是很努力的忍住了。
现在沈先生还没醒,只要趁沈先生睡着时偷偷跑出来,然后再在沈先生醒来之前再悄悄跑回去,就不会被人发现啦!
钟宁小算盘打得很响,心情很飞扬。
于是沈慎之推开门,瞧见的就是这样的一幅萌到肝颤~的场景。
一个小身影团成一团,里面穿着丝绸白睡衣外面套着沈慎之的黑西装,顶着一头蓬蓬的金色卷毛,很认真的趴在地上玩地毯。
白白净净的手指头贴着白色的地毯,又是摸又是踩,毫不掩饰的表露出他对这个地毯的喜爱,连从黑色西装外套边缘露出来的粉白脚趾头都可爱的要命,一动一动的,贴着地毯磨磨蹭蹭。
沈慎之脑子里“嗡”的一声,像是有一口大钟对着耳朵用力的敲了一下,震得他心脏发麻,从脖子麻到脚趾甲盖。
甚至还罕见的红了耳根子。
简直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