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哪里?他不是死在那个冰冷冷的手术台上吗?

等等,这熟悉的场景,急忙找出自己的手机,打开一看,时间竟然回到了两年前。

急忙起身,快步走到洗手间的镜子前,镜子里的人有些娃娃脸,皮肤白皙通透,一双水汪汪的无辜眼眸看得人心都软了,眼尾自带粉色。

还有那精致的鼻子,透嘟嘟的嘴巴,让人忍不住想一亲芳泽。

宣向晚有些不可思议,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摸到一手的胶原蛋白。

他真的重生了,回到了他二十三岁这年。正值青春的容貌,不似上辈子般,因各种打针吃药把自己搞的不人不鬼。

内心控制不住的兴奋,可为什么不让他回到五年前,回到那个没有遇到简子昂的时候。

他自二十岁便辍学跟了简子昂,不惜跟家里闹掰,一个人拖着行李箱搬进了嘉园小区。

一个好端端的少爷不做,却做起了伺候人的保姆活。以前还天真的以为这是为他们的爱情做出的奉献。

现在想想,狗屁爱情!他把人家当初恋,人家拿他当替身。

原以为两人能一直这么处下去直到结婚,好了,人家心心念念的白月光回来了,他简直是个笑话。

白月光哪都好,就是有个心脏病,竟开始打起他的主意。

接下来就是各种禁闭加灌药,活生生把自己灌成个弱不禁风的样。还要时不时听听白月光的讽刺。

无论他如何求饶,最后还是被逼上手术台。也不知道自己死后,有没有被换掉心脏。

这一世绝不会再过一遍刨胸挖心的痛了,还有那个渣男,绝不会让他好过。

还好,没有把自己的身子交出去,五年了,当初还傻乎乎以为人家是心疼他,谁知是为了心上人洁身自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