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页

天生绿茶[快穿] 绵夏 886 字 5个月前

毕竟原主生得好看,眼睛却没有神韵,不见光彩,而眼睛是顾之珩看一个人最看重的部分 ,没有之一。顾之珩对空有皮囊没有灵魂的花瓶——这种他父亲最喜欢的角色,向来是厌恶和不屑的。在这一点上,原主并不符合他的审美。

加之太多人倒贴,顾之珩想要的伸手即来,很少主动地去追什么人,追原主就更不太可能了。

没想到顾之珩尚有几分兴致,轻嗤一声就应了下来:“愿赌服输。”

他似乎是想从原主身上验证些什么。

——不常被爱的人,当别人施舍一些好处就容易动心,这种好处不是指物质上的好处,而是精神层面的关怀。但动心往往没有好的下场,所以他永远不会如此愚蠢。

事实上顾之珩还没有开始行动,他就已经赢了。没有人知道,原主之所以拒绝那些人的追求,是因为暗恋了顾之珩很久。

他也和绝大多数人一样,从见到顾之珩的第一眼,撞进他的眼潭开始,就逃不开了。

他初中离顾之珩的初中不远,一次他被人欺负,顾之珩救了他。

说救他其实不太合适,只是那人刚好和顾之珩有过节,顾之珩替自己动的手,恰好地把他从困境中解救了出来。

原主被打趴在地上,而顾之珩逆着光站,唇角挂着点儿血,轮廓深邃线条硬朗,即使那年的五官还没完全长开,也英俊得让人腿软,如同耀眼的神祇。

原主因为自卑,不敢投入很深的感情,更不敢把自己的喜欢表露出来,只能在其他人兴致勃勃谈论顾之珩的时候,小心翼翼地把心思压下去。偶尔会去隔壁看上顾之珩一眼,回来再在日记本里宣泄一二。

如今就算上了同一所高中,顾之珩也不可能和他所在的十四班有什么交集。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也许他慢慢可以忘记那一眼惊鸿。

直到一次班聚,打破了他原有的暗恋状态。

大家玩得很疯,包厢里到处是烟味儿酒味儿,原主在里面待的时间长了,透不过气,决定出门转转。然而没走几步路,就碰到了一个醉酒的男人,对方不怀好意地把他往怀里扯,就要带走他。

Tip:网页底部有简繁体切换,我们会帮您记住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