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柠伸拳头捶他时,他终于放开洛柠,扫到床上那件衬衫,他嗓音低哑道:“宝宝,穿一穿这个好不好?”
洛柠娇气地瞪他一眼,他哪能不知道沈昼的性格,冷淡之下埋着的就是座活火山,他换上了衬衫,男人就更疯狂了。
他摇摇头,不想要穿。
沈昼咬着他的唇,温柔地道:“宝宝,穿上好不好,我想看看。”
“乖!”
洛柠脸庞发热,想到今天的特殊,在沈昼的纠缠之下,他犹豫了会还是答应了,围裙他都穿了,难道还怕衬衫吗?
衬衫直到大腿根,衬得洛柠身形更加纤瘦,两条腿又长又细,白得有些晃眼。
沈昼在洛柠锁骨处留下痕迹,“宝宝穿着果然好看。”
“沈昼,你别总是咬我呀!”洛柠炸毛地抱怨。
沈昼忽然想起了什么,捧着洛柠的脸,专注地看着洛柠,声音带着暧昧和笑意,“不对,你该叫我老公了,老婆。”
洛柠都已经答应他求婚了,那就是他老婆了。
洛柠愣了一下,又羞赧地摇头,含糊不清道:“不,不行,你得寸进尺。”
沈昼轻笑一声,并没有放弃,蓦地将洛柠抱的更紧了些,吻的愈来愈重,“叫老公行不行?”
洛柠的脑中成了一团浆糊,理智早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在难以忍受时,无意识地叫,“老,老公。”
声音甜甜的,像小猫儿一般软软糯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