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元琳揉揉短发,看一眼钟,居然七点钟了啊。
这一觉睡得可真够舒坦的,元琳伸伸腰肢,拉开窗帘,外面的天还是亮堂着的。
打开手机,手机上一连串的未接电话,小红点只差没有99+了,元琳大致扫一眼,主管打来的,同事打来的。
瞥一眼,没理。
外面这个天气正正好,适合去散散步,元琳洗脸刷牙,换上一套舒适运动套装。
元琳笔直修长的大腿清晰可见,脚上再踩上一双透气的运动鞋,手机还是要带上的,看看时间,最重要的是能付钱。
拉灯,锁上房门。
吐一口气,慢慢地出发了。
元琳住的地方不远处有一个临湖的公园,一到晚上,广场舞队伍有三四个,每逢周末还有喷泉表演。
元琳迈着步伐朝公园走去,公园里有跑道,刚好适合她跑跑。
走到起始点,已经有许多人在跑了,不过,大多数是骑自行车的。元琳双手摆动起来,脚不停地往前跑,不一会儿,就出了一身的汗。
许久没有运动,整天都是坐在办公室内,没有得到有效锻炼的她,跑跑停停走走。
元琳感觉到自己喉咙里的铁锈味,不禁叹息道:真真是虚得过分,才跑这么一点路程,就成了这幅鬼样子。
想当初在学校里的时候,跑个三千米那是好不在话下的,如今怕是一千米都完不成。
跑过广场,震耳欲聋的广场舞歌声扑面而来,元琳歪头看过去,一排排的大爷大妈正欢快的跳着。
哦,不,在最后尾巴的位置也有青春靓丽的年轻女孩,就连几岁大的小孩子也跟着跳动。
真是快乐啊!无忧无虑的模样真是幸福呢。
元琳眼里浮现出羡慕的光芒,很快又暗了下去,这些不属于她,她从出生就不受待见,在孤儿院被院长捡回去,和院长同一个姓,至于“琳”字则是“零”,代表什么也不是。
办户口的时候给弄错成了“琳”,要不然,她还没有一个好听的名字。
孤儿院人多,抢吃的抢穿的,她以前个头小,瘦瘦小小的更加抢不过别人。
也没有夫妻愿意收养她,男孩子更受欢迎一些,嘴甜的女娃多,轮都轮不到她。
性子孤僻,或则是不爱说话,在小朋友眼里就是个小怪物,不受待见,报团孤立她。
虽然她并不在乎,反而觉得清净了。
懂事后,上学了,识理了,明白自己的处境,想要出头只能靠读书,无论如何都要念书,捡瓶子,捡纸板,慢慢凑钱,就怕哪天没钱念书。
元琳停在一个石凳处,无知无觉的就想到了小时候的事,万家灯火,却没有一盏是属于她的。
摇头失笑,她什么时候也开始悲伤春秋了。
回去才到半路,迎面的就是孜然霸道的香味,元琳摸摸瘪瘪的肚子,她饿了,闻到这个味道,就更饿了。
看来带手机出来是有先见之明的。
面筋、鱿鱼、烤肠、韭菜…
元琳走一路买一路,这个好吃,那个也好吃,不大的肚子填满了食物。
去公园什么都不怕,就怕路上的这些碳烤食物,对于大多数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元琳当然也沦陷其中。
回到家,洗了个澡,满身的烧烤味才算除去。
她并没有很高的物质欲,穿得暖吃得饱就足够了,休息三天倒也不过分,刚好避避主管。
至于一时兴起买的彩票早就被元琳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一张彩票孤零零地待在桌上的一角。
毫不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