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叫细野的花魁娘子见状冷冷一笑。
“云哥儿有了媳妇忘了娘,我都替妈妈心疼呢。”
老妇人拍拍儿子的胳膊, 让他去自己屋里玩, 转过身就哄着花魁娘子,将月书一顿臭骂, 最后笑道:“都是傻子, 不过是当只猫儿狗的,娘还是娘。我都不把她当个人, 你愿意把她当狗那就是狗。我正愁不知她的姓名,不如就依女儿所言,叫小狗。”
细野把玩着手里的簪子,边走便打了个哈欠。
她的屋子在后院, 一整栋秀楼, 三个伺候丫头, 吃穿用度,样样都是最精细,其余的粉头皆输她几分, 鸨儿趁她红, 恨不能捧上天。
当下安置好花魁娘子, 老妇人松了口气。
她从昏暗暗的堂前经过,看到有灯,顺手便掐灭,直至回了自己的房间,这才打水洗了把脸。
她这儿是京城的小春院,原先的老鸨儿在死前卖给她,因着周边里外都都习惯叫她秤金儿,是以在她接手小春院后,周边也都叫她这儿秤金家的。
老妇人洗去满脸铅粉后,所谓人老色衰也不过如此,看着眼角又生出的几条皱纹,秤金用力提起眼角。
明明才四十多岁,如今看着却像是五十岁的老妇。
忽地,门外啪啪响起拍门声,秤金一听轻重就知道是自己那个傻儿子。
她那傻儿子如今都二十岁了,与她心里那位恩客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是天生脑子不好,生来就让她操心。
秤金干这一行,早年也是风光无限的花魁娘子,妖姿丽色,公子王孙千金买笑,但有了云哥儿,她就什么都不是了,一朝掉在泥地里,被人踩得稀巴烂。
往年不是没有想过把他丢到,可是一看那张脸,她怎么也不忍心,于是收拾身边细软,借着往昔一个恩客的力从金陵赎身,不远千里带着傻儿子去了京里谋生活。
一晃二十来年,秤金买下败落的小春院,一举又叫它名声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