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闹剧消弭于无形,那个闹事的男人得了钱,心满意足地走了,旁边的人见没有热闹可看,自然也就散了。
曾高朗看了眼唐粒和祁振,瞧两人的穿着打扮,应该都是不缺钱,想着人家或许是不差三块钱,所以明知自己讹他们,也没跟他计较。没损失一分钱,他心里自然挺高兴的,也不管他们了,自己跑去摊位后头,拿出个破破烂烂的小本子自顾在那儿写字了。
“曾高朗,你又在写什么故事?前两天那个女鬼的故事挺有意思的啊,后来怎么样了,你写了没?”隔壁摊位的摊主显然生意十分清淡,时不时地就要找曾高朗说两句。
“写了,欲知后事如何,你先给我两块钱。”曾高朗漫不经心说。
隔壁摊位的摊主看来不是头一回上当了,马上说:“得了,我不问了还不成吗,换个故事,换个故事吧。”明显为了不掏这两块钱,宁愿不听后续。
灯泡昏黄摇晃的灯光下,曾高朗一边写一边摇头:“看来还不成,你等着吧,我必定写一个能让你心甘情愿掏钱的故事出来。”
唐粒懂了,他是在用这种方法锻炼自己讲故事的能力呢。毕竟如隔壁摊位老板这样的,生意不好,一晚上摆摊下来也赚不了几个钱,对于他来说,花钱买吃的喝的用的,那都是应当应分的,可你要说花两块钱买个故事,除非那故事能精彩到让他不知道后面的情节就晚上睡不着觉,不然他是不愿意花钱。
既能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等写成了,又能挣钱,这主意真是堪称绝妙。
难怪这位大佬后来被誉为最出人意料的情节大师。
唐粒挑了几本书,付了钱后,问:“您是一直在这儿摆摊吗,回头我想买别的书,也是上这儿来?”
找了钱后又马上坐回去继续奋笔疾书的曾高朗连头也没抬:“嗯,都在这儿呢,缴了一年摊位费,还能搬哪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