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薇又转过身望向四周,忽然被一个男人的背影吸引了目光。
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修长如竹,单手放在风衣的口袋里,步履从容地穿过十字路口,走进开在对面街上的酒吧。
宁薇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背影,在男人消失之后,恋恋不舍地抬起头。
“回风?”
“回风酒吧很有名,只有你这个土包子不知道。”这是闺蜜陈巳巳的点评。
陈巳巳是一名模特,也是坐拥几百万粉丝的网红,拥有人人羡慕的魔鬼身材。
她每次出现在宁薇面前,都画着最精致的妆,手里拎着最新款的包。
两相比较,宁薇穿着白t恤扎着丸子头,妆容只有嘴上涂的一点儿口红,看起来确实很普通。
“行了,别纠结了,晚上姐姐带你去见识见识。”陈巳巳见宁薇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直接揽住她的脖子做出安排。
宁薇犹豫了一下,然后点头说:“好。”
陈巳巳今天难得给自己放假休息,赖在宁薇的蜗居里,占据了整个沙发,昂头毫无形象地刷着手机。
刷了一会儿,猛地坐起来,“宁薇薇!伏朗又上热搜了,啧啧啧!”
宁薇闻言打开自己的手机,果然看见热搜榜第一位挂着伏朗的名字,后面还缀了一个大大的“爆”字。
“真不愧是捉妖天榜排名第一的男人。”陈巳巳像一个小粉丝一样,快速点开热搜,将网友冒死偷拍的照片下载保存,以便自己日后多次欣赏。
宁薇却看着照片的背景出了神。
照片上,伏朗的侧脸丰神俊朗,一侧耳边还戴着亮晶晶的钻石耳钉。
从外观看来,不像神秘强大的捉妖师,更像是街拍达人。
但是宁薇注意的焦点,却是他背后只露出一星半点的招牌,半个“回”字,和昨天晚上她看见的酒吧招牌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