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苓恍恍惚惚听见了骨骼碎裂的声音。
——可能是被挤在中间的、不重要的人吧。
他捏着手中的小触手,感受那点奇妙的触感:“你刚刚弄疼我了。”
依旧是飘着的尾音,只是鼻音更重,带了些许委屈。
“你看,膝盖这里都出血了。”粉红一片的膝盖上,灰尘混着血丝,有些狼狈。其实只是破了一点皮,但时苓天生擅长把很小的情绪放到最大,他现在委屈地好像天都要塌了,“真的很疼。”
手中的小触手僵了僵,分出另一根,低着“脑袋”抚过去,将膝盖上的血液灰尘一一吸收干净。
“谢谢。”时苓又干干脆脆地摸了一下它的“脑袋”,“你真厉害。”
他大脑依旧晕沉沉的,但也许是因为天赋好,他没有完全失去理智。虽然看着面前的这团可怖生物依旧感到欢喜,但时苓坐起身,牵着对方的一个触肢,不忘初心地问:“先把我放开,我等会再来看你,好不好?”
小触手本想立刻卷住时苓纤细的手腕,但时苓捧着它凑到脸庞,胡乱吻了几下。
!!!
触手末端呈现一种爆炸般的红色,本该没多少感情的生物此时被爱情冲昏了不知道是否存在的头脑。
它晕乎乎的松开了时苓。
又听见眼前的少年软糯羞涩的提问:
“可以把我的衣服吐出来吗?”
人类似乎总喜欢往身上挂那么点不知道有什么作用的布料,但小触手模糊的记忆里想起来人类这种生物是怕冷又怕热的,而它面前的这只又格外娇气,说不定不穿衣服就会冻死。
它恋恋不舍地把时苓的衬衫吐出来,挂到对方手腕。
小小的触手弯折起来,左右摇动,仿佛在问:
你还会回来吗?
时苓披上衬衫,看着面前的小触手,心中也涌现一股强烈的不舍。
他前倾,柔软的唇瓣蹭过面前同样柔软的触手,一触即分。
“我一定会回来的。”
……
披着单薄衬衫、从小房间里逃出来的时苓一口气跑到了街边。
上午的阳光洒在路边,到处是明亮的颜色,刚刚适应了黑暗的眼睛眯起来,又酸又疼。
他舒了一口气。
“真是见鬼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