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唱歌,他认为自己实力最强。所以今天自己兴许还能在唱歌这件事上找回些面子。

“陈弥小导师你要唱歌啊?”包歌王脸上挤出笑容,“那你还记得歌词吗?你要是忘记了的话,我先唱歌几句,然后你学着唱?”

他根本不管陈弥同不同意,故意挑了主题曲里最难唱的一句高音部分,然后挺起胸脯自顾自地清唱了起来。

表面上他好像是出于好心,在帮陈弥回忆主题曲的歌词和旋律。

实际上他是在耍心机,笃定陈弥这个外行肯定唱不好。他自己正好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卖弄一下,向众人展示自己美妙的歌喉,再顺便反衬一下陈弥这个外行唱得有多差劲。

包歌王发挥得不错,唱得也还算稳。

他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唱完还拿眼睛瞟了瞟陈弥,假装贴心地说:“陈弥小导师,我唱的这句难度有些大,你要是这句唱不上去,降几个调唱也是可以的。”

“不必。”陈弥语气淡淡地说,然后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直播厅的摄像镜头也对准了陈弥,大屏幕上显示出了他的模样。

陈弥身材清瘦,却站得笔直。

他拿起话筒的手,手腕有些细,皮肤很白。他衬衫的袖口别了一枚精美别致价格不菲的袖扣。

这枚袖扣是他整件白衬衫唯一的装饰,低调却奢华。

懂行的人从这枚袖扣一眼便能看出,陈弥是位出生豪门、低调却金贵的小少爷。

陈弥的右手握着话筒,手指白皙细长,因为握话筒时稍稍用力,雪白的手指骨节处还印出了淡淡的粉色,就和陈弥脸颊处白色肌肤里透出的粉色一样让人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