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是他做的没错,可创意全是按经理的要求来的,他几乎只是充当了一支画笔的角色。
可是又能怎么样呢?
经理是刘峰的小舅子。
刘峰原本是邹允的部门经理,去年年尾高升了部门总监的位子;当时公司的人都传,邹允踏实肯干,在公司兢兢业业五年,论资排辈,新的部门经理也该轮到他了。
可一转眼,新上任的部门经理是刚进公司不到一年的,刘峰的小舅子。
要说邹允心里没有一点怨气,也是不可能的,他只是习惯了。
他从毕业就在这间公司,因为害怕去适应新的环境,他敢想跳槽,一呆就是五年;他已经习惯了侍候甲方类似“五彩斑斓的黑”那样无理的要求,也习惯了从前刘峰和现在新经理的做派——
活都交给他做,做好了自己去领功,出岔子了就让他去挨骂。
他不知道自己这状态叫社恐,只是总想着自己嘴笨,争不赢也吵不过,还不如息事宁人把事做好,起码能早点下班。
回到自己工位后他看了眼表,心里盘算着只要能赶上十点十五的最后一班地铁,就还不算太糟。
因为实在不习惯跟人同一屋檐下,他读大学的时候情愿多打两份工也要挣出租房的钱来,工作以后更是这样;就算离公司远,房子破,但能有个自己小窝,不跟别人合租,他就满足了。
虽然总是能劝自己看开,但他运气还是差了那么点,紧赶慢赶跑到地铁站,已经是十点二十——
最后一班地铁开走了。
没有了地铁,他得转两趟公交再骑一段自行车才能到家,这样的距离要打车他又舍不得。
在一线大城市拿着六千来块的工资,他要交房租水电,还要还之前读大学欠下的助学贷款,实在是有些捉襟见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