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肖飒后,他开上自己的红色超跑,一路狂奔进了银滩路。
熟悉的人潮,熟悉的音乐,熟悉的酒杯,熟悉的喧嚣。
许久不见的沈大少的出来约局了,圈里的小可爱各个削尖了脑袋网上凑。
沈笃看着身边一张张年轻的脸蛋,有几张熟面孔,也有好多第一次见,都是他一直喜欢的那一类小男孩,白皙干净,年轻纤细。
哪个他妈不比唐堂强?
草!
他在心里暗骂一句,回身选了个顺眼的,名字都没问就带回了酒店。
之前在公司忙得脚底朝天,别说“开荤”,他连澡都好久没有好好洗一个了;进了酒店房间,面对小猫一样腰肢细软缠上自己索吻的小男孩,他就觉得浑身不舒服——
像是身上腻了一层汗,有人碰到他就觉得恶心。
他心里一阵厌烦,面上尽量压着不耐烦的态度,但还是忍不住把人推开,转身进了浴室。
浴室的梳妆镜前,他脱去上衣,看着自己身上已经淡去不少的痕迹,偏偏脖子上露出来让人看见的地方有一块吻痕格外深,到现在还很清晰。
他抬手一把挡住那块地方,心里更烦躁了,好像突然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不知道肖飒跟刚才那个小男孩有没有看到。
就算看到了,他们也会觉得在自己身上有什么痕迹,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他一边自我安慰,一边拧开了浴室的水龙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