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离开麦当劳之后,就一直在往沙漠深处走,身后的麦当劳是越来越小了,最后终于看不见了,他们走了两个小时,用纳吉蚁定了几次位,总觉得哪里有问题。
太阳暴晒之下,所有人都显得有气无力。南乐生望到了麦当劳,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叫。周邪立刻回他:“别叫了,你这声音比公鸭还难听。”
这有什么办法?南乐生现在是十五岁的身体,他那个时候声音的确很难听。南乐生费力地翻了个白眼,他说道:“我们怎么办啊代理队长,走了六个小时,跑回原地了。”
他握住身边小粉的手,语气听上去跟个十岁小孩儿一样。
粉色男子下意识把他往自己的怀里揽了揽。
他的身体很凉,烈日之下被他包围着,南乐生觉得好舒服,任凭他从背后把自己整个揽了进去。
周邪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她抹掉额头上的汗水,说道:“这我怎么知道?我说,你和那只史莱姆会不会太亲近了。”
南乐生被小粉从背后抱起,双脚离地,他一脸无辜,看上去一点也不累。赶路的两个小时中,他有一个小时是被小粉拖在背上走的,他当然一点也不累了。
粉色男子摸摸他的刺毛,南乐生的确觉得自己和这只史莱姆的关系突飞猛进,好像有一点太亲密了。不过他是觉得这也没什么,他就是喜欢这只史莱姆,才会想把它带在身边。
嘴上说着是喜欢史莱姆,南乐生却觉得他对粉色男子的感觉好像不止于此。面对粉色男子,他就想放松自己。
他这副样子其他人有点看不下去了,南乐生拍拍粉色男子的手臂,对他小声说:“你是不是很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