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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还不错吧。”

“还可以。”她含糊地说。

“也许闪闪爱吃吧。”

她把儿子抱过来,往孩子的嘴里喂了一口。结果闪闪哇地一口就吐出来。

王博信看到她的孩子这样,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无话可说。

“我去煮碗面给闪闪吃吧。他今天大概不要吃饭。这孩子就是矫情,没事的,我来吧。”

她把闪闪放到宝宝椅上。自己进了厨房。

等她一走,王博信立刻挪过一旁的椅子坐到孩子的身边:“闪闪,你老实告诉叔叔,这菜真的不好吃吗?”

“难吃。”

闪闪把小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扭着小身体,简直用自己全身的细胞告诉他,难吃死了。

“真的有这么难吃?”他拿过舀子舀了一口汤,嘴巴里一点味道也没有,木肤肤的。估计这白开水还比他有味道点。

顿时一种挫败感油然而生。他王博信设计衣服在行,可是面对下厨却是一道难关。

三十年了,他没有正儿八经地做过中餐,最拿手的是西餐,还是速食的那种。

这时她从厨房里走出来,捧出一碗香喷喷的鸡蛋面,鲜香四溢,让人拇指大动。

“晗茉,别吃了。我们去外面吃吧。”他面带抱歉地对她说。

“不用了,我们就吃你煮的这个吧,不过现在我先把孩子给喂饱了。”

“那我点外卖吧。”

他又说,语气里透着歉意。

“没事,不够咸,我就再加点盐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