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陈艺刚的名号李小强也听过,口碑不错,一看确实和电视上长得差不多,李小强也放了心。
再一看合同,200万也没问题,没有什么特别的霸王条款。
不过李小强还是不放心,又问了很多低级问题,什么潜规则、饭局陪睡之类的,能想到的他都问了。
斯文男和陈艺刚对此显得极其无奈,这美女在哪找的老公?脑子是不是有病啊?
后来李小强还说剧组能不能给他安排一个角色,这样他就能陪着白富美了。
不过陈艺刚当场就拒绝了他,一点都没有回旋的余地,理由是他不适合这个行业。
对此李小强很是不满意,他说自己的演技比媳妇都好,凭什么说他不适合?难道他们看人只看颜值?
陈艺刚实在不想和他掰扯,如果继续耗下去,估计合同都签不了了,所以他勉为其难地把一个路人甲的角色给了他,报酬是一顿免费的盒饭以及200块钱。
有个角色总是好的,最起码可以名正言顺地待在剧组,所以李小强同意了。
陈艺刚他们见李小强答应了,便说了合同里的最后一个要求,那就是重新包装白富美,要改了她的履历。
在合同期间,她不可以说自己有家庭,否则就是违约。
还有,他们要给她起一个艺名,白富美这个名字不能再用了。
本来李小强对此还要掰扯一下,后来一想也没什么,不就是几个月的时间嘛,自己反正都忍了这么长时间,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