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爱吃鱼,正因为爱吃鱼,所以对这东西的吃法格外挑剔。
最上乘的鲤鱼当属黄河里的鲤鱼,身长三尺,鳞片以金色为佳,红色次之。
用上好的刀工在鲤鱼身上打上花片,拎起尾巴用滚油不断浇,直至花片微微卷起,像是一只炸毛了刺猬,这还不算完。
然后再用各种香料调汁,最后趁热浇在炸好的鲤鱼上。鲤鱼形状不能变之外,还要保证其口感外酥里嫩,这才算是能入口。
再看眼前这条鱼,刀工杂乱,鱼块儿大小不一。鳞片没去抬干净,油也不够,跟白水煮出来似的,压根遮不住鲤鱼身上那股土腥气。
可宁墨却觉得,这是他吃过最好的鱼。
宁墨夹了一大块儿放入口中咀嚼,给与充分肯定:
“好吃!”
一顿饭吃罢,宁墨的伤处也隐隐又有血洇了出来。
那口子不大,却极深,洛英连忙叫他躺下养着。什么也不许干,直到养好身子为止。
洛英麻利的收拾好碗筷后就在院子里坐着劈鱼起来,鱼腥味和少女那不成调的小曲从窗户缝里钻进来,像是一首加了味道的摇篮曲,哄着宁墨再次睡着了。
等醒来后,又是天黑,该吃饭了。
一连三日,他的伤口终于长利索,也穿上了洛英那不咋滴女红的拼接版衣裳,可以下地了。
一推门,院子里一派繁荣景象。
院子里面横七竖八的拉着几根长线,上面横七竖八的挂着鱼块儿。院子一角,堆着绿油油的不知名野菜,一双手正从石磨后方探出,往上面放蛋呢。
“咦,你起来啦。”
洛英从石磨后头站起身来,想用手把一缕烦人的发丝弄脑袋后面去,却发现满手是泥。只有跑到宁墨跟前,一低头:“快帮我把它别耳后,干这会儿活的功夫,都快叫它给烦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