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芙儿知错了。”
在继续犯错之前,白芙儿迅速扬起自己那张乞讨时的营业式笑脸,分外明显地讨好宋青斐。
她有一双飞扬凌厉又水润清澈的瑞凤眼,并不讨喜,加上那条从下唇蔓延到下巴尖的笔直疤痕,让小个子的她更显野性难驯。
所以她要很努力很努力地弯着眼睛翘起嘴角才能减去天生的冷冽妖冶。
她知道自己要表现得很乖很无害,那才是宋青斐需要的人。
或许是看她笑得太假了,宋青斐沉默许久,转而问:“今日练字了么?”
话落,他没注意到白芙儿眼底闪过的精光,只听她说:
“我练着写了几个,不是很好看……都不如,不如……”
宋青斐:“不如什么?”
“不如你握着我时写得好看!”
这话倒是不假,只是字写得好不好看白芙儿才不在乎,她就是喜欢宋太医从后面圈过来握住她的手!
他的手骨节分明,修长的一只包着她的手,冰冰凉凉地触感在她手背上蔓延再一点点消失,两只手的温度就变成了一样的。
想想就激动得不得了!
可是宋太医只那样教了她一次就再也没近身过,都好几日了她却格外惦记那种感觉,所以才斗胆提了这一次。
宋青斐唇角扬了扬。
初时,他还只当她是个小孩,一时心急便就着她的手握笔指点了几个字。
只是她抽条得太快,喂得好了点,就一天一个样。
短短半月,蜡黄肌肉的脸已经开始变得红润,该长肉的地方似乎也长了肉,成了姑娘模样。
那他自然不能随意靠近一个姑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