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似乎成功定义了浪漫[机智]。
总之,我们是在一起了。
这种情况不得禀报闺蜜。
我犹抱琵琶半遮面,终于把这事委婉地告诉孙妙仪,她回了我一个抠鼻子的表情:“以你这效率,在我手下干不过三个月。”
“来日方长嘛。”
“那长不长?”
“?”
孙妙仪:“有空教导一下我们的小百花,毕竟也是有男朋友的人了。”
“嘁——”
孙妙仪的课终究是没听成,这坦诚相见以后,我和郑茗风就整天腻在一块。
到处觅食,到处晃悠。
我的手机助手提示我:“近半月,你有减少玩手机频率呢,继续保持哦。”
何止是减少玩手机频率,要不是付钱,上班要用手机,我都找不到我的手机在哪。
我发现像我们这种程度的青梅竹马,已经是集亲人,朋友,爱人于一身了。
整天腻在一块不会腻,相隔千里联系甚少也不会对感情有什么影响。
以前酷爱摄入甜食保持大脑愉快的我渐渐也不大喜欢吃甜的了,因为看着郑茗风握着我的手,我就会缩着脖子傻笑。
这个习惯我真是改了好久都改不过来。
就是那种小人得志以后,把这个“志”好好地揣在兜里,手在上面摸两下,时不时看一眼,又发出小人得志的笑。
像之前的形容“我像个富有的守财奴,坐在金钱堆上快乐地把数好的第九千九百九十九个金币放进陶罐里,快乐叮咚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