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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壶里添过一回茶了,就连楼梯转角的香炉里都又盛了一勺香料,店小二都跑上来问了三回要不要备佳肴。

这江家的嫡公子怎么迟迟没出现啊?

“他不会来了。”沈歌钦垂眸,忽地松了口气。

他不来,正中她意。

“啊?”梧桐脸一皱,“小姐在这儿等了这么久?江家嫡公子竟……”话到嘴边,又不说了。

梧桐为小姐鸣不平,小姐为这次见面,新换了衣衫,戴了簪花,冒雨前来赴约,结果连个人影都没见到。

“江家嫡公子怎么能爽约啊!”梧桐愤愤跺脚。

“他不来,我们也别在这干等下去了。”沈歌钦站起身,袖子不小心拂倒了桌上盛了水的茶盏,她下意识去扶,茶盏里的水洒在她的手上。

见状,梧桐赶紧掏出帕子,擦去小姐手上的水:“小姐,你的手,当心呐。”

小姐的手在诗宴上被割伤了,养了好几日才稍好些。

今早新换了一块纱布,大夫千叮嘱万叮嘱不能碰水。

今日赴约,正碰上下雨了,一路上,她心惊胆战地将伞撑好,就怕小姐的手被雨打湿。

虽说被割伤的地方要结痂了,但还是要小心一点才是,小姐还未出阁,手上要是留了疤可如何是好?

沈歌钦翻了翻手:“没事了,你别担心,”说着,就将手上的纱布拆了。

梧桐急了:“小姐,你这是做什么?”

沈歌钦摊开手掌心,疤痕已经变成了红枣的颜色,连纹路都和晒干的红枣一样歪歪扭扭的。

“纱布也湿了,继续包着也不利于伤口。”沈歌钦说道。

“是这么一个理。”梧桐瘪着嘴,也想不出能驳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