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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真的想救他们,不仅为了证词。”她声音哽咽,“大人,那是几十条人命啊。”

郑祥吉的步子瞬间僵住。

他曾一度以为自己是个软硬不吃的人。

刑部牢狱中关押了那么多罪犯,被他打死的无数,被他送上断头台的无数。他见惯了生死,见惯了哭嚎,也见惯了无数人下跪。

唯独这次,他见到那向来坚毅的姑娘跪在自己面前,看见那惯常淡漠的双眼充斥着这么强烈的情感,他忽然觉得心里那口沉闷冰冷的古钟,被狠狠撞了一下。

为了一个公道,为了让那几十人活着,她甘愿放弃尊严。

上次见到这样的人,是什么时候来着?

是他刚入职刑部的时候。

是他经手的第一桩案子。

他的同僚因一时冲动,玷污了一个女子。女子没忍住流言,自尽梁上。

她的姐姐便如这般跪倒在他面前,请求刑部主持公道。

可师父告诉他,“你是刑部人,你的一切举动,都要为刑部考虑后果。刑部的名声,不能毁在自己人手里。”

所以他偏袒了同僚。那姑娘得知消息后,竟以血肉之身撞上鸣冤鼓,自尽当场。

那时鼓声震耳欲聋,他的心里,似乎也如这般触动了一下。

“你起来。”

黎云书抬头看他,声音颤抖却坚定。

“大人,刑部的名声,不是靠包庇换来的。而是真正的告诉百姓,告诉朝廷,我们不允许任何罪孽——哪怕要将刀尖指向同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