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着眼睛说瞎话,这么违心的话亏他说得出来。

高中毕业后一群人去ktv的时候,我实在拗不过唱过一首,好像是《我怀念的》,唱完许目远用李安老师的同款表情看着我,语重心长来了句“我总算知道为什么让你唱歌你死活不唱了”,给我气到差点背过气去。

现在又来这出,我看上去像傻子吗??

说出来可能没人相信,我这种半吊子其实也是担任过乐队主唱的!

国外的公司特别流行兴趣小组文化,teas上除了工作channel还有很多这类的兴趣channel,运动,游戏,厨艺,登山啥的应有尽有。

我刚进公司的时候,实在拗不过关系好的几个同期,被他们拉进了全新人的乐队,吉他,贝斯,架子鼓全是从零开始学。

一般在我们国人的思想里这些东西都是得从小开始学,但外国人似乎并没有这种想法。我大学的交响乐社团,大提琴,小提琴,单簧管竟然都是从零开始教的。每周社团活动日会有专业的老师过来上课,三年下来认真努力练习的话,是真的可以登台演出的。

同期偶然听说我有这方面的技能,软磨硬泡了好久,我拗不过,只得答应了,不过不是以键盘手而是以主唱。

我必须证明一下自己!

其实我对乐队没有什么兴趣,甚至可以说有点厌烦,因为太吵了。

被热衷地下乐团的朋友拉去过live hoe几次,里面没有下脚地儿,吵得人头皮发麻,精神恍惚,全程站着,出来的时候人都累到虚脱。

生活都这么辛苦了,咱们能安静点吗?

乐队的名字叫parfait。

主唱,贝斯,吉他,键盘,架子鼓,一共五个人,除了键盘是学过钢琴的,其余的三个包括主唱我都是鬼见愁。

我们是定好曲子以后各自先在家里练习,然后一个月里去两三次studio合一下。